文章刊載於:台灣電子商務創業聯誼會 TeSA
從我加入新創公司的那一天起,我就開始在負債。
如果不是熱情,我想我很難在錢少、事多、離家遠的新創公司上班。這是我在美國加入新創公司那兩年的真實情況。
和現今蓬勃發展的新創電商不同,那時的我,加入的是一家當時候名不見經傳的電動車系統公司。和所有的新創公司一樣,技術本位的公司在草創初期,組成人員出奇的簡單:老闆、首席技術長、工程師外加一個設計師,再來就是我。
在草創初期的新創公司,因為人事簡單,常常我們都會面臨一人多工的狀況。還記得和公司創辦人(也就是老闆)見面之初,我只是個不顧一切想求得實習機會的研究生,憑藉著心中對汽車以及電動車的熱愛,一股腦的加入這個當時候不到5人的公司。那天老闆問我可以為他的公司做些什麼?我當下只告訴他:「我可以幫你公司做行銷,無論網站的建構或是社群網路的經營,還有媒體關係,我都可以幫到你。」
然後,我就順理成章地成了公司的市場媒體負責人。
在新創公司,不會有人下指令給你,你得要自己找事情做。不用怕沒有舞台,因為舞台得要靠你自己搭建。至於這個舞台可以有多大,那就全憑你的本事了。